南京装饰行业专家:市民签合同尽量用“订金”表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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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前夕,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召开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(装饰行业)授牌仪式暨经验交流会,记者了解到,我市多家装饰企业获得市级荣誉。同时,针对装饰装修消费纠纷,专家建议消费者签订合同尽量写“订金”。
市民王女士选择一家装修公司,缴纳1万元定金并当场签署合同。后王女士对公司提供的指定品牌、设计不满意,想要终止合同退还定金被拒绝。在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指导下,市装饰行业协会开展协调,发现王女士签订合同时未注意“定金不退”字样。调解认为,装饰公司在未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收取了定金,且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服务。最后经调节,在扣除上门量房和设计相关费用后,企业于一周内退还业主5000元钱。
装饰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,通常情况下,只要情况允许,建议使用“订金”的方式,这样万一有意外情况,可以全额拿回款项,避免损失。
在经验交流会上,行业协会和部分装饰企业代表,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,也就存在的问题提建议、讲做法。如发挥新媒体优势,强化倒逼机制,加强部门联动等。近年来,市装饰中心指导行业协会探索构建“政府+协会+企业+专家”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模式,着重发挥龙头装饰企业和行业专家的作用,化解矛盾纠纷,推动行业健康发展。
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提醒消费者,在低报价、消费返现、送高额赠品等口头承诺面前,要保持理性,警惕低价半包、全包的“装修包”。合同签订建议使用住宅装饰装修格式合同,如签订企业自制合同,应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逐一填写清楚,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权利和义务。
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“提振消费信心”,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持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。市装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,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快速回暖势头强劲,中心将多措并举,助力广大装饰企业抓住机遇,加速行业的复苏与发展。通过持续开展“最具匠心”系列活动、指导协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推荐等,为群众办实事,为发展赋能。
南京日报/紫金山新闻记者 何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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