呱呱呱!又一个偷情大瓜 信息
南京一个教育学院又上热搜了,这次的热搜还是一个偷情事件,主人公是该教育学院的杨副书记,他偷情的那位女子据说是做酒水生意的。
网络上有视频显示,该男子和该女子在电梯里面热烈的拥吻,吻得难舍难分,出了电梯以后在楼道里还搂搂抱抱,然后两个人亲亲热热的进了一个房间里面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这个房间看起来不像办公室,而像一个公寓,至于两个人到里面去做什么,大家可以脑补了,既然在电梯里都那么公开清场了,那么进了屋子以后肯定就是春光乍现烫眼睛了。
这个视频到底是怎么流出来的?据说这名女子的丈夫是一名军官,不知道她怎么得到了这段视频,然后进行了实名举报,应该说这位杨性副书记麻烦了。
一般来说,如果他和其他的女子偷情,最多犯的是作风上的错误,不至于违法犯罪。
但是如果这名人妻的丈夫真的是一名军人,那么杨副书记已经触犯了法律,构成了破坏军人的婚姻罪。
刑法第259条规定,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,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,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也就是说,这位杨书记如果是利用职权故意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,那么他就要依照第236条的规定,按强奸罪定罪。
所以说这位杨书记已经惹来了大麻烦,他肯定知道这位女子的配偶是军人,而大着胆子和她发生非法性关系。
这和普通女人发生关系,性质不一样!
从视频和网友们晒出的照片看,这位女子确实挺有姿色,属于那种挺有女人味儿的女子,说实话,不太像军嫂,反而像媚俗的商人。
不可否认,婚外情里面也有真正的爱情,可能是迫于双方都有家庭,只能偷偷摸摸,或者迫于孩子,迫于老人不能离婚。
但是不管怎么说,婚外情就像偷吃的老鼠,只要被人看见,就会人人喊打。它在道德舆论方面不占相应,在古代,奸夫淫妇的下场比现在要惨,女子甚至承受游街的酷刑。
如今的社会,虽然比较自由开放,但是婚外情这一块儿还是会受到正义人士的指责,不管是什么原因,只要是偷情,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,就会被指指点点形成舆论。
在这个案子中,杨书记和这名女子已经身败名裂,除非他们两个人分别离婚,然后再组成家庭,否则以后的路很难走了。
不得不说,今年的偷情事件接二连三,一出又一出,还都是政府或者事业单位的高官,这有点侮辱有关部门的形象,也让人觉得社会风气有点乱,偷情事件太泛滥!
到底是什么原因呢?难道是饱暖思淫欲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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